标题:房屋继承纠纷
律师您好:
我老家在天津蓟县,现在住在市区。当初,父母过世分家时,我分的祖宅房屋一间半,有分家单和家里长辈证明人为证。后来大约十几年前,我三弟结婚盖新房时,在我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分得的一间半祖宅拆除建了他自己的新房。事后,我在回老家探亲时才得知此事,当时,我三弟承认拆除我房屋的事实,并且态度诚恳,许诺他所盖新房有我那一部分,所以我当时就没有继续追究此事。现在,老家面临拆迁改造,我回家与三弟协商房屋问题,一开始他是承认的,并且让他妻子签署了房屋协议(签字那天他去上班,由他妻子签字,村大队负责人在场证明),我手中也有他承认我有一件半房屋的谈话录音,可是现在他反悔了,说我没有户头,不能对他的房屋进行分割。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去法院起诉,我能拿回属于我的那部分房产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