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6-08-11 10:21

标题:和平区兆丰路2016年是否还动迁

    和平区兆丰路2016年是否还动迁张先森

反 馈

回复部门:和平区 回复时间:2016-08-26 09:0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区政府已责成和平区建委负责办理您的留言,并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如果您需要了解办理进展,可拨打和平区建委电话:23317886。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和平区政府为民服务网络办公室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核查办理。接到群众反映后,我局征收科工作人员与韩女士爱人取得联系。告知由于《致和平区劝业场地区棚户区一期兆丰路地块被征收居民的公开信》的反馈结果中显示征询比例的不同意征收居民占75%,故不予实施该地块的征收工作。韩女士爱人表示已知道答复结果,并会转告反映人韩女士。如需进一步咨询或反映问题,请拨打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电话:23127778。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

推荐新闻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