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于大海”留言:我本人计划10份开始自辽宁省丹东东港开跑,至广西防城港东兴沿各省滨海公路行进,全程约6500公里,大约历时180天左右,请问能申请一个远距离长跑的记录吗,还是先备个案,等回来再申请。另外政府有没有相关的鼓励政策。
天津市体育局回复: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全民健身身体力行的参与。
您提出的“超长远距离长跑的记录申请”的问题收悉,经与市田径运动协会沟通,现答复如下:
我市体育部门或有关协会未受理过个人“超长远距离长跑”记录的备案或申请,国家也未颁布设立此类活动记录的规定和办法,目前尚无对个人自发从事此类活动的管理规定或相关鼓励政策。因此,我局无法对您进行的体育活动给予记录和认定。
再次感谢您对全民健身的支持和参与。(前沿新闻记者张令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