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6-08-15 17:50

标题:房主私自拆改承重墙的问题

    和平里小区增4号楼2门301室业主在装修中将承重墙拆掉,造成其它业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们多次找了和平里物业经理。经理说不爱事,不是承重墙。明明是承重墙却非说不是。我们恳请政府,认真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此事。强烈要求其恢复原壮。给我们业主一个安全的住宅。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8-24 10: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武清区房管局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关于您投诉的天津市武清区和平里小区22号楼3门202业主装修施工过程中拆改房屋承重结构的问题,我局接到举报后非常重视,第一时间联系物业公司,并和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物业公司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告知业主此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要求其恢复原状。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房管局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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