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证件丢失、补发
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证件包括《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
怎么办
申请条件
办理证件须本人来办理或经我处培训的外事联络员来办理,不允许中介机构、中介人代为办理。
所需要件
1、提交本人丢失经过及补发证件申请;
2、持遗失地派出所开具的报失证明到我处开具登报声明介绍信;
3、提交市级日报的登报声明;
4、提交2张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按身份还应提供相应下列材料:
(1)在津工作,任职的常驻人员,还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便函信;
(2)临时来津人员,须提交《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备查卡》;
收费标准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有效) 5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一次有效) 20元。 
接待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6:00。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出入境管理处[查询具体网点]
咨询电话
022-24458825
你问我答
Q:证件补发的办理时限是多久?
A: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