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局长,欺诈骗保案件层出不穷、花样不断,《意见》在加强医保监管方面有哪些有力举措呢?
高连欢:我们加强医保监管的主要思路是,通过采取多方面的综合措施,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意见》中有七项具体内容。一是加强医保监督管理,重点强调了对违规骗保行为的处罚条款。
二是规范医保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实行医保门特病鉴定管理,建立门特鉴定中心和复查中心,杜绝虚假门特登记,并推行门特病患者定点就医和分级诊疗机制。
三是强化医保实时监控系统功能。开发建立医保药品电子信息监控子系统,全流程监控医保药品流通环节,有效控制药品的虚假申报、医院回流、倒卖串换等行为。同时,探索在医疗机构关键点位,搭建或共建实时视频监控系统,进一步规范就医行为。
四是建立医保诚信制度。按照社会诚信建设要求,构建医保诚信系统,对医保相关方实行诚信管理,如人力社保部门建立医保服务医师(药师)名录数据库,实行名录和编码管理;定期跟踪分析医保服务医师(药师)发生的医疗费用情况,并对其履行医保诚信服务协议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并对评估不合格的医师(药师),停止下一年度医保服务资质。逐步实现医保诚信管理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银行征信系统对接,形成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联动管理机制。
五是公示医保就医诊疗信息。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定期公开医保定点服务机构、医师(药师)、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等信息,引导群众就医。
六是加强部门联动与社会监督。建立健全人力社保、卫生计生、市场监管、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医保监管工作联动机制,严肃查处违规骗保行为,鼓励社会各界对医保欺诈骗保行为举报投诉,发动群众进行社会监督。
七是探索建立医保风险储备金制度。结合医保基金收支预算情况,每年从当年度基金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基金作为风险储备金,用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导致医疗费用不断增长、医保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等情况。2015年,医保监督所累计约谈定点服务机构131家,立案查处90家;警示教育医保服务医师(药师)348名,依法处理99名;核查疑似虚假门特登记人员312名;累计追回基金1102.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