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高局长,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是医保的一项重点任务,这次出台的《意见》有没有专门的对策呢?
高连欢:按照精准扶贫、精准保障的要求,《意见》明确了专门针对困难群众医疗保障的四项举措:一是全额补助困难群体参保,重残、低保、以及其他各类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据测算,上述各类群体共涉及44.62万人,今年政府补助基金达到4.25亿元。
二是提高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的筹资和保障水平,筹资标准由低档850元调整为中档1080元,住院报销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预计涉及20.63万人,增加政府补助0.47亿元。
三是加强对特别困难群体保障。对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当中的的重残、单亲、失独、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以及优抚对象,参加居民医保按高档1380元筹资,政府全额补助,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共计9.6万人,每年补助1.33亿元。四是加强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障。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参加职工医保,由单位缴费或政府补助参保。共有2400人,每年医疗费支出达到0.7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