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在本月16号咨询了我租住的企业产房屋租赁合同的问题,19号市房管局的一位同志就给我打电话来核实,20号南开房管局房管科的吕同志给我来电话耐心细致的给我讲明了相关问题,并告知我问题的所在,使我十分满意。在此我向国土房管部门的领导表示感谢,你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
刘志强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鼓励,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的做好服务。谢谢!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