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闫维公”留言:有关公租房申请的问题。1、公租房申请条件? 2、个人申请还是家庭申请? 3、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回复:《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准入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一)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以及已领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期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二)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单人户)。(前沿新闻记者文婷)
原文链接:http://ms.enorth.com.cn/system/2016/07/19/0310706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