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1988年起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民委通知,对回族等十个少数民族职工的伙食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九元人民币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张宁”留言咨询:公司因工资改革,原有民族津贴停止发放了,请提供一下民族津贴发放文件。
滨海新区政府回复:经了解,1988年市财政局、市民委《关于调整回族等职工的伙食补助标准的通知》(津民委委字[88]28号),对回族等十个少数民族职工的伙食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元。(前沿新闻记者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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