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刘律师:
您好!
咨询投诉了多处无果,我只好向您来诉说我的遭遇,向您投诉我所报名学习的先达驾校,看能否还我一个公道:
由于是上班族,只能在周六日有时间,我于2014年5月份在住处附近的先达驾校红桥分校丁字沽北洋桥店报名的,缴纳4500元,和该驾校签订了报名学习合同,签订合同之前还满口承诺两到三个月能下来驾照,车接车送到刘园地铁站附近的一个练车场练车。但是交了费用签订合同以后,却事与愿违,违背承诺,首先考科一就是两个多月以后,在第一次考科二时已经是三个月以后,而且是在没有练车的情况下强行安排,第一次充当了炮灰;在我出差期间,不提前联系的情况下,强行替我报名参加第二次科二考试,导致我不能去考试,浪费第二次考试机会;算下来这前前后后浪费三次考试机会。前一阵我由于忙于结婚以及新房的事情,一直没有联系去练车,最近联系原来的学车教练练车,却被告知已不再管理学员,所有学车事宜均与之无关,态度十分恶劣,及其不负责任。我只好去该报名驾校的报名点,前后三次均发现该驾校大门紧锁,人走楼空了。和另外的学员联系,被告知该驾校此报名点的老板李主任已经跑路,打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联系电话:18102028761,李主任)。
当初缴纳学费和先达驾校签订了学车培训合同,也约定了练车时间和地点,如今却无法练车,无处维权,老板潜逃联系不上,先达驾校负有失职失察的责任,不知我们这些迟迟未下驾照的学员们的权益谁来维护,这中间浪费的时间和精力成本不知如何计算?并且鉴于此,我也无心,也不敢再相信在该驾校以及能在该驾校的教练的培训下能学有所成,也不愿再浪费我的时间,只能强烈要求先达驾校负起责任,退还学费,赔偿损失。
针对此事,我之前在北方网《政民零距离》栏目向主管单位天津交通委投诉过,因为我查询的相关政府部门的权责目录(职权编码:120000JTWCF04011,职权编码:120000JTWXK04007),的确是由该部门负责,但是交通委的领导回复应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我继续投诉到公安局,但是又给推给了另外部门(见附件的回复)。到现在我真不知道改向何处投诉,是不是到了下一个部门我又会被推往另外一个部门。
最后,我只能请您给予帮助,能够替我们这些无辜的弱势群体学员申诉,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公开,真正还我们这些小学员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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