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11月份买了一套河北区二手房,房主当时有一个租用的本小区车位,答应给我用,但是当时他借给了邻居用,我让他给我要回来他打电话要的,邻居答应了并说让我给二百块钱地锁钱,我当时同意并给了他钱,由于当时没有入住,我就告诉邻居你先停,等我入住你再给我,但是租金我一直交,他也同意了。
现在我入住两个月了他就是不给挪,这个车位他安了摄像头,我想问问我的车位他安摄像头合理吗?我怎样才能要回属于我的车位,车位费租金一直是我在交的。
尊敬的网友:
您好,建议找物业公司协商解决。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刘秀芳律师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