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好,新的居住证在六个方面做了调整,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具体有哪些内容好吗?
贾庆:好,一是管理责任主体有所调整,由原来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调整为公安机关,居住证管理系统运行网络由互联网转为公安内网。二是申请人资格有所调整,即“单位”不再作为居住证申请人,只对居住证“申请者本人”受理居住证申请。三是居住证样式有所调整,将居住证动态信息(即居住地址、签注期限等)与静态信息(即居民身份证相关信息)进行剥离,分别印制在证件正反两面。四是居住证受理单位有所调整,由原来的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包括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街道、乡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调整为公安派出所、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及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五是居住证受理和签注流程有所调整,增加了民警审核签发环节,即在以往“书审”的基础上,强化对实际居住情况的核查,具体由社区民警深入实地核查居住情况,确保居住证申请人(持有人)居住情况属实,人证一致。六是居住证签注申请环节有所调整,可通过登陆天津市“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或前往居住证签注受理单位,即方便群众通过“线上+线下”两种途径进行签注申请,然后待民警核实居住情况后,即可持申请材料前往居住证签注受理单位进行现场办理。
主持人:再次感谢贾局长做客天津政务网,为我们详细介绍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有关情况,本期访谈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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