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那么新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与以前相比主要有哪些变化呢?
贾庆:这次修订,保持了《细则(试行)》框架和内容的总体稳定,修订后的《细则》共有七章二十八条。在申请条件方面,明确了原有的2项条件:一是要求申请人必须持有签注期限内的《天津市居住证》;二是要求申请人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并在此基础上,新增了3项申请条件:一是要求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户籍身份;二是要求申请人具备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主要包括本人或近亲属名下住房、单位集体户口、市(区)人民政府下设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三是要求申请人积分不得低于140分的指导分。新增条件的主要目的是按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积分达标的申请人具备登记常住户口的基本条件。在办事流程方面,一是实行户籍身份、落户地点前置审核,在各部门审核打分的同时,一站式为申请人办理户口申报手续,免去群众另行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的负担;二是开通申请人子女随迁落户业务,允许申请人在申报本人户口的同时一并申报子女户口,避免群众二次返回原籍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也缩短了办理子女落户的等待时间。三是简化了落户材料的领取过程,申请人无需再到人力社保部门领取积分达标证明,由公安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发放《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在申请材料方面,公安机关最大限度简化了申请材料,取消了居民户口簿、天津市居住证等申请材料,对于具备后台查询条件的有关情况,一律实行后台查询,减轻群众准备资料的负担。此外,人力社保、计生等有关部门也简化了申请材料。下一步,凡是能够直接网上直接查询、审批的事项将逐步实行网上审批,无需申请人再提交申请材料。在审核打分方面,新的积分指标体系在受教育程度、住房、社保缴费年限、投资纳税、奖项和荣誉称号、守法诚信等方面进行了增减:一是受教育程度指标中,取消了高中毕业20分;二是住房指标中,对于亲属共有产权住房的认定,在配偶、子女的基础上增加了父母;三是社保缴费年限指标中,明确了补缴社保不计算积分;四是增加了退役军人、发明专利等加分项目;五是5年内有刑事犯罪记录的负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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