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已于近期正式实施,居住证的管理和制发牵动众多群众利益,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公安局副局长贾庆做客天津政务网,为大家详细介绍居住证管理的有关情况。贾局长,您好!
贾庆: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好,贾局长,首先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好吗?
贾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五大国家战略先后落地实施,天津已经成为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正因为当前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特殊的区位优势,吸引了大批流动人口来津创业发展,他们为推动我市社会发展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注重为来津创业发展单位、个人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和环境。出台了一系列服务举措,其中居住证制度就是其中的一项。从2012年底开始,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有关部门组成居住证工作组,利用1年的时间进行了充分调研论证,于2013年9月制定出台了《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并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了试行。
在两年的试行期间,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居住证暂行条例》,对特大城市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国务院精神,在总结试行期间经验的基础上,我市重新修订完善了《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并于2015年底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2016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应该讲,作为全国6个超大城市之一的天津,我市实施居住证制度从全国看起步较早,效果也是好的。一方面为长期在津的存量人口提供了落户渠道,与我市现行的户籍政策相互补充,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户籍准入体系;另一方面保障了来津创业发展人员依法享有本市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实施居住证制度是我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通过构建具有天津特色的积分指标体系,形成了一套适应我市综合承载能力,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服务来津创业人员的管理制度。对推动我市城镇化进程、优化人口结构、增强城市活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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