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1/18/发公告告知从1/30--2/22放假,所欠班制要求回来上班时补班,但上周开始要求所欠班制让员工请假,强迫员工签字,不签领导不给好脸色,以后工作不好干。先倒休假再有薪假其次请事假。请问这样合理嘛?
[附件1]
你好!公司的做法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