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律师:
您好!向您咨询我能否要求退还已交的暖气费。
从2015.11.25日申请测温,中间投诉过10次左右,供热站一直借口窗户漏风严重导致的室温低,拒绝测温,要求一点风不透才能测温。直到2016.1.21日才第1次测温,测温结果还不准确,因为供热站不能出示校验标签。其余的天数供热也不达标。
1.说窗户漏风严重,让供热站对其借口提供证据支撑,当时让他证明室温13℃是窗户的问题,供热站不能提供证明,供热站可以请房子的第三方质监部门来鉴定我家窗户安装是否合格,是否正常误差,他也不去鉴定。实际的情况是进水温度41℃左右,暖气片非常不热。
我家是新房第三年,年年供暖都不热,难道窗户的密封性要比肩航天器的密封性才能测温吗?居民要想测温,不知家中的窗户需要达到怎样的级别呢?
2. 2016.1.21日测温单的测温结果有3个问题:1)对供热站的测量准确性有疑问,比我家3个温度表高了2℃,而且供热站测温表没有今年校验合格标签,来的人不能出示校验标签。2)测温单上写“窗户漏风”我不能认可。3)他写“窗户漏风”我不认可所以不想签字,但供热站的人说我要不签字,他就把测温表都拿走不给我,无奈只能签字才把这唯一一张测温表留下来。
3.家里越冷交费反而越多,按平米交43.76平米*25元=1094元,按流量还得多补交350元左右,没体现交费公平,咨询过北方网的建设委,竟然说多收费是合理的!!供暖不达标又拒绝测温,收费还多竟然是合理的吗?
我该如何走法律程序?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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