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重度残疾人补贴
为进一步减轻残疾人负担,天津市调整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对象、补贴标准等政策。今后不再有低保、特困和年龄等条件限制,真正实现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覆盖。因为这次两项补贴的发放,在补贴标准、资金来源等原有政策不变的基础上,又做了新的修改和调整。所以,以前已经在领取两项补贴的残疾人,这次也要重新再申办。
怎么办
补贴对象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享受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和多重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补贴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55元;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5元;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申办方式
申请补贴由残疾人本人持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进行初审,区民政局负责审定,最后由区民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补贴对象账户中自行领取。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特别提醒:为了方便残疾人申办,市民政局将申办的期限进行了“延时”,也就是说,可以不急于在前几个月就去办,人员过多,会增加等候时间,错后到5月或是6月申办,并不影响从1月份开始领取补贴。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民政局及各区民政局  [查询具体网点]
地址电话
天津市南开区苍穹道1号 (电话:022-23414059)
你问我答
Q:两项补贴计入低保家庭收入吗?
A: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 保障家庭的收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 ,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相关政策
残疾人补贴发放新变化:
天津市原有政策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是按季度发放,新完善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形式统一调整为当月计发;
另一方面,天津市原有困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以代金券形式发放,分为上门护理补贴和集中护理补贴两种形式。新政策中决定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形式统一调整为发放现金,护理补贴费用的使用,由残疾人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