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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张雯 提问时间: 2016-01-02 2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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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物业乱收停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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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天津市北辰区宜兴阜宜景园小区物业乱收停车费,而且没有停车票!!!!回自己妈妈家吃饭还要收停车费。想咨询没有停车票就收停车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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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张文达 回复时间:2016-01-05 11:23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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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姓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现行《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社会开放的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市发展改革部门核准的价格收费,使用专用发票;对社会开放的机动车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的标准收费、未佩戴服务牌证、不使用专用发票的,停放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可以拒付停车费。
您所询问的情况违反了上述规定,属于违规收费。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张文达律师
201 6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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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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