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抢机动车保险理赔
当机动车辆出现被盗抢事件,对于被盗抢的机动车辆拥有人来说,为了挽回相应的损失,尽快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是必经的程序。
怎么办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负责机构
市公安刑侦局
办理程序
1、有盗抢险的车辆,在立案后规定的时间内车辆仍未找回的,可办理保险理赔手续(以保险公司理赔时间为时效)。
2、被盗抢机动车车主先到保险公司领取《证明回执》(以保险公司格式为准),依次到受理或立案的派出所(责任区刑侦大队)、所属分局刑侦支队主管部门盖《被盗保险财产证明专用章》,然后到刑侦局办理审核盖章。
3、车主到刑侦局办理审核盖章时需要带以下手续:
A公车需单位开具介绍信、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私车需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办的需代办人及车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B被抢车辆需带询问笔录复印件 。
C商业保险单正本及复印件,如果保单丢失到保险公司打印商业保单代抄单并加盖保险公司业务公章 。
D已加盖受理或立案单位公章、所属分局《被盗保险财产证明专用章》的《证明回执》原件及复印件。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市公安刑侦局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玉泉路玉皇里1号
电话
022-27378459
受理时间
全年
你问我答
Q:请问车辆被盗抢之后如何获得小客车增量指标?
A:《关于受理2014年前被盗抢车辆申请其他指标的通告》已发布,从2014年5月16日起开始受理2014年前被盗抢车辆申请其他指标事项。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购车上牌,不需再摇号或竞价。市民可登录www.tjjttk.gov.cn查询,或拨打59612345、27378459。
相关政策
办理理赔所需注意的事项:
自车辆被盗/抢三个月后,并已经完成以上手续,可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在办理理赔过程中,应带上被盗抢机动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购车发票、车辆购置税发票、剩下的车钥匙、车辆最后一次使用人的驾驶证件、身份证件;如果最后一次使用人不是被保险人的,还需带上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如果被保险人为法人,则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组织代码复印件,且提供单位的银行账号办理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