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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描述】 |
今年10月,在朋友的介绍下,刘先生在犬舍购买了一只阿拉斯加犬,但当时并没有签订购买合同,也未出示相关检疫证明。刘先生将宠物犬带回家的第二天,就出现了不吃不喝,拉肚子呕吐等症状,且多日未见好转。经过宠物医院的检查,确认狗狗换上了细小病。据了解,细小病属死亡率较高的病毒类型。
刘先生在伤心之余也颇感气愤:“狗狗怎么可能在带回家第二天就生病?而且,在带回家的这段时间一直都是按照商家指导的饲养方法进行喂食的。”刘先生认为狗狗是在犬舍饲养期间患病,商家应负责治疗或全额退款。对此,商家并不认同,并表示卖给刘先生的宠物犬是健康的,是刘先生饲养不当造成宠物犬患病。[查看详细] |
【事件追踪】 |
随后,经过多次协商,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刘先生通过北方网《消费维权》栏目将问题反映给了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种畜禽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建议刘先生向畜牧局进行咨询投诉。 |
【我来支招】 |
针对刘先生遇到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宠物市场并不规范,双方交易以口头协议居多,且未进行必要的检疫,造成了宠物犬患病责任难以界定。而且,宠物不同于一般商品,销售监管环节相对薄弱。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到正规、有资质、信誉好的宠物经营机构购买,并向商家索要宠物健康检疫证明等文件。必要时,可要求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好相关责任和处理办法。 |
【网友热议】 |
北方论坛网友天马追星空:看新闻,“星期狗”都是商家给狗狗打了血清之类的,让狗狗保持亢奋,但是药劲一过,就立马精神萎靡,这样的无良商家该多曝光多谴责。 |
北方论坛网友自然卷卷:买的时候没有检疫证明,到底是在犬舍患病还是到买家手里才患病的,确实很难明确责任。希望相关的部门能联合起来,加大监管力度。 |
北方论坛网友独留相思:动物毕竟不是一般的商品,怎么界定还真不好说。 |
微博网友MonicaMD:确实不能把责任完全推到商家身上,只能说买之前进行必要的检疫很重要! |
微博网友不是李大夫:俺也经历过这事,据养宠物的朋友说,卖狗的不良商家给狗狗打了兴奋剂一样的药物,所以看起来很好,药效也就一两天,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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