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好,姚局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下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办法》是如何安排的呢?
姚志毅:11月下旬,我们将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召开会议,向各区县、市级机关各部门宣传《办法》的主要内容,对贯彻落实《办法》提出要求。下一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以贯彻落实《办法》为总抓手,依法履行《办法》赋予的职责,依法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努力提升全市机关事务工作水平。
一是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我们将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宣讲《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基本遵循和主要内容,提高全市贯彻落实《办法》的自觉性,营造《办法》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是做好制度配套,完善相关标准。制定专项管理制度,包括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以及后勤服务等专项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提高制度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还要完善各项具体标准,包括实物定额、资产配置标准和服务标准等,提高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责任。依法履行《办法》赋予的职责,建立健全机关事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以落实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公务用车改革、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规定为重点,加强对《办法》实施的工作指导、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严肃处理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主持人:好,再次感谢姚局长做客天津政务网,为我们详细介绍《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本期访谈到此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