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安全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怎么办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 第1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 第13条
申请条件
a)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建筑总面积大于两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
——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b)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所需要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施工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消防产品、建筑构件材料、装修材料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消防设施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D厅市公安消防局第126-127号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申报表也可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tjxzxk.gov.cn直接下载);
第二步: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可通过两种途径申报办理;第一种,直接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二种,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tjxzxk.gov.cn上传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通过网络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三步: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资料进行初审和现场踏勘,并出具初审意见,报市公安消防局驻“中心”首席代表;
第四步:首席代表根据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按照市公安消防局局长的现场审批授权,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文或证书(通过网上申报的,申请人需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到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承诺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022-24538540)
相关政策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