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并责成区房管局处理。
据反馈,本市人员申请限价商品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其中,具有本市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和蓟县非农业户籍的人员,申请时需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含天津空港经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区)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1年以上。
2、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4.5万年。
3、家庭人口为2人及以下的,人均财产低于13万元;家庭人口为3人的,人均财产低于11万元;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人均财产低于10万元。
4、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单人申请的应无私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
具有本市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和蓟县非农业户籍的人员,申请时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工作并连续缴存社会保险1年以上,且符合我市限价房申请条件的,可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申请限价房。
另外,我市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为: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
您可以对照以上申请条件,到户籍所在地房管局申请保障房。如还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28395643.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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