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残疾人收养
天津市社会福利院主要收养14岁以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的“三无”智力残疾人员。
怎么办
政策依据
天津市物价局文件《关于调整市社会福利院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2005]256号)
申请条件
主要收养本市“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义务人)的年满十四周岁以上的智力残疾人和本市因家庭或单位照管有困难的,其亲属或工作单位要求院提供有偿托养服务的年满十四周岁以上的智力残疾人。
所需要件
按规定入院程序提供相关要件
办理程序
1、“三无”智力残疾人收养由被收养人员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区(县)民政局审核、办理公证,报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处审批后,办理入院手续。
2、社会家庭中的年满十四周岁以上的智力残疾人,由本人或家属(无家属则由单位)直接与院联系,按院方规定办理有关自费托养手续。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社会福利院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芦北村西(022-3972407)
你问我答
Q:被收养人需要进行体检吗?
A:需要。应由民政主管部门向天津市社会福利院指定医院体检, 体检结果经社会福利院保健站审核同意后办理有关入院手续。
相关政策
收养与寄养的区别:
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基本相同,收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的行为,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寄养是指父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把子女寄托在他人家中生活的一种委托代养行为。寄养不发生父母子女关系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