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人按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并记录在案,以供公众查阅的行为。
怎么办
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2013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六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申请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所需要件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处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022-24538635)
你问我答
Q:按照天津市政府促进和吸引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的鼓励政策,如果想注册设立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需要提交什么手续,到哪个处联系?
A: 关于注册设立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手续问题,详情请参见天津商务网(http://www.tjcoc.gov.cn)中外资管理-办事指南-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第二页)-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设立。联系部门为市商务委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处;电话022-58665912。
相关政策
设立公司名称所需要注意的事项:
公司名称必须含有足以与其他民事主体相区别的标记。在同一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同一行业的公司不允许有相同或类似的名称,并不得使用反不正竞争法所禁用的标记;公司名称中必须冠以公司所在地的地名,若须冠以“中国”、“中华”或“国际”字样的公司,则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必须表明公司的法律性质,如实标记“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样。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