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武清区领导,您好!
我在南湖云湖庭院购买了一套商品住宅,14年9月交房时已经缴纳了当年度的供暖,由于没有装修,希望报停供暖,请问武清区是否允许第二年报停供暖?
网上查询天津市市区可以在第二年就报停供暖,但是供暖公司说要3年以上,希望武清区政府可以给出具体的规定,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建委进行了认真核实。
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规定,新建房屋至少两个供热期后方可办理暂停用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建委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