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档案保管
准备出国留学人员和正在国外就读尚未毕业的留学人员需将档案进行存档。
怎么办
设定依据
经天津市编制委员会批准的职能范围
申请条件
1、本市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
2、已办理或准备办理出国(境)留学的大中专、初(高)中学生。
所需要件
1、户口簿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档案(密封完好);
4、《天津市留学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
办理程序
1、填写表格。存档人员填写《天津市留学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登记表》;
2、窗口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接受申报材料;
3、开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开具《调档函》;
4、接收档案。留学人员将档案交到市留学服务中心,并每年缴纳180元服务费。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要件齐全,即来即办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河东区九经路25号3楼D区(022-24236951)
你问我答
Q: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存档手续,与办理存户口是一回事吗?
A:不是一回事,须分开办理。即: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办理存档手续,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办理存放集体户口手续。
Q:出国留学后能否个人保管档案?
A:不能。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相关政策
中共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
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的长期存档人员,待留学回国办理档案转出时,其党员组织关系必须一并转出。
具体要求:
(1) “存档卡”原件或“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或“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原件;
(2) 提供接收方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名称;
(3) 补交留学期间的党费(从存档当月起补交至转出当月);
(4) 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办理。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