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诊疗许可证
动物诊疗许可证是由当地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发放给动物诊疗机构准许其从事动物疾病预防、控制、 诊断、治疗相关手术等经营活动的证明文件。
怎么办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修订)第51条
申请条件
a) 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并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诊疗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150平方米;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不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诊疗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60平方米;
b) 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
c) 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d) 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
e) 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
f) 具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g) 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h) 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除具备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手术台、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具有3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所需要件
1.诊疗机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
3.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4.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7.管理制度文本
8.设施设备清单
9.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去哪办
办理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农委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
022-24538723
你问我答
Q:开办宠物医院需要注册吗?
A:申请人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到动物诊疗场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动物诊疗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另行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动物诊疗机构变更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动物诊疗机构变更从业地点、诊疗活动范围的,应当规定重新办理动物诊疗许可手续,申请换发动物诊疗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相关政策
动物诊疗许可证发证的相关事项: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使用规范的名称,不具备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能力的,不得使用“动物医院”的名称。动物诊疗机构名称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预先核准。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和对动物诊疗场所的实地考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证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动物诊疗许同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动物诊疗许可证应当载明诊疗机构名称、诊疗活动范围、从业地点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事项。动物诊疗许可证格式由农业部统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