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儿子去年10月19日举办的婚礼,11月9日回新西兰。今年3月26日回国探亲中发现女方故意疏远,儿子回国期间她不回家,回家后睡觉时也在床中间放枕头。为此我儿子努力挽回这段婚姻,但女方没有诚意,无奈今年4月20日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现在我们想要回订婚时给女方10万元现金和首饰(约3万元)。请律师分析我们能不能要回现金和首饰,同时请您告诉我们请律师需要支付多少律师费。如果打官司赢了,她不给我们钱,又怎么办。以上问题请教律师,我们该怎么办。
尊敬的网民您好,现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般情况下,如果结婚了,彩礼是要不回来的,这是风俗,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如果双方退婚(未领结婚证反悔)可以要回。婚后如果想要回彩礼,得提供证据由于给付女方彩礼导致男方家庭困难这种情况,我分析您家里不是这种情况。律师收费各律师不一样,请您具体咨询,打赢了不给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本诚律师事务所 赵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