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原有一个子女的政策内二孩生育审批
原有一个子女的且符合相关政策的再婚夫妻(含一方再婚,一方初婚)可申请办理二孩生育审批。
怎么办
办理依据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申请条件
再婚夫妻(含一方再婚,一方初婚),原有一个子女的
所需材料
1.《天津市生育二孩申请表》;
2.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
3.离婚方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离婚证、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4.丧偶方提供死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存档单位出具的证明;
6.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证明。
办理流程
1、男女双方向女方街、乡镇计生办提出申请,领取空白表格;
2、男女双方及相关单位出具证明;
3、街、乡镇计生办受理初审;
4、区、县人口计生委相关科室拟批并报市专家组集中鉴定;
5、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小组对符合审批标准的正式批准;
6、街、乡镇计生办发放审批证明;
7、个人领取审批证明。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行政审批大厅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电话:022-23325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