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张广泉   提问时间: 2015-04-28 15:29
 标题:人防工程的消防系统被人为损坏造成瘫痪问题
内容:

    崔律师您好,我们涉及由我们承租的人防场地的消防系统被损坏。大楼分地上三层(产权国企)地下一层产权(人防办),2011年8月24日地上产权人私自授权无法律关系人施工并在消防机关备案(为消防施工层数为三层),大楼四层为统一完整消防系统。人防办和承租人均没有同意改造的备案。而出资施工者却故意拆改了地下设施如水泵、水喷淋管等致使系统瘫痪、与大楼监控室失去联系。施工后依照消防法应该做整系统检验,但他们故意不用国企备案名称委托检验,而是用一个无法律实体的虚名办理了地上三层(局部)消防检验。欺骗所有人。隐瞒地下瘫痪实情。我们理解《消防法》及《实施细则》里有关:任何人不得拆改、挪用、停用消防设施。故意不安图施工降低消防使用效果的应当从严处罚的条款。《人防法》中也有相关条款被他们违反、《房屋管理条例》中对开工也有具体规定。依此情况是否可以构成刑事案?如果您有时间我们希望带着资料当面汇报。对经专业资质企业预算修复费用需叁拾万元。及他们造成国家公共消防设施损失达30万元。

回复部门:程新霞   回复时间:2015-05-04 23:14   是否超时:否

你好!你所反映的情况比较复杂,如果有时间可以带着相关资料和律师面谈。我的电话是13820360659.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请问Z4线经过港东新城吗?
·为什么河东区的绿化这么差?
·登州路上的三石化聚醚部是2015年10月底前完成搬迁吗
·建议调整地面公交和轨道交通票价
·红桥泰达城全体老百姓再次拜请领导,为我配套建设菜市场
·河北区育婴里(动力机场宿舍)拆迁计划
·15年河北区三十五中学棚户区拆迁问题
·关于适龄儿童入园问题的咨询
·请求给161路加车
·关于提高社区工作质量问题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