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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左乃君   提问时间: 2015-04-15 11:14
 标题:请问司法机构对国有企业账户进行冻结查封,是不是也得保证员工的工资正常发放和保险正常缴纳呢!
内容:

    我朋友单位是国有企业,她们因为欠国税局的税金,税务机构说要走法律程序,司法部门介入最后导致企业冻结查封账户。我朋友的企业雇佣了30名合同制职工,为职工缴纳保险公积金。请问如果司法机构真的对企业账户进行冻结查封的话,是不是也得保证员工的工资正常发放,社会保险的缴纳,总不能让企业在违反税法的基础上,再次违法劳动法,所以是不是也得给企业留下一部分活动资金供国有企业发工资缴纳养老保险?请问我3.30日就咨询过同样的问题为什么一直不给我回复??

回复部门:程新霞   回复时间:2015-05-04 22:35   是否超时:是

你好!因最近出差,迟延回复,非常抱歉!司法部门的介入是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所冻结的数额也是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的。企业应想办法保证员工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的缴纳。如果企业的资金确实紧张,可以向执行部门说明情况,以取得他们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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