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贡献人员落户
外省市人员在天津投资兴办企业、且在津上一年度纳税额达100万元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一名企业员工可凭“突出贡献”在津落户。
怎么办
受理条件
外省市(包括国外、境外)单位或个人(含我市农业人口)在津投资兴办企业,在津上年度每纳税100万元人民币,可准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或申报一名该企业职工在津登记户口或农转非;随迁配偶和两名(含两名)以下18周岁以下子女可占用同等额度在其本人或配偶名下合法固定住所处登记户口。
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随迁子女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两名子女须提供司法DNA鉴定;
4.结婚证;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验资报告;
6.企业纳税凭证、企业同意使用纳税额办理户口证明;
7.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
8.申请人落户地集体户口首页;随迁配偶、子女的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办理流程
一、受理:申请人携带应提交材料到所属分局办理;市内六区到各分局人口服务大厅办理,环城四区及其它区分局设人口服务大厅的到大厅办理,未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分局,到所辖派出所办理。
二、审核:于申请人提交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受理,派出所审批后,上报分局,市局审批。
三、审定:同审核。
四、告知:
工作标准:分局批准后,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1.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2.存档材料齐全规范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及属地分局、派出所   [查询具体网点]
受理时间
全年
你问我答
Q:我在天津滨海新区投资一家进出口公司,我想为员工办理落户,请问需要什么条件? ?
A:户籍在外省市,年龄在45岁以下,初中(含)以上学历(不含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滨海新区企业一线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天津市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有资格参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的,以及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不得参评。
相关政策
多种途径可在津落户:
近年来,天津市公安局加快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包括降低各类人才跨省迁移准入条件,推出大企业成建制迁入、投资纳税贡献突出的外地企业以及本科以上学历、实用高技能人才和本市高职院校外省市生源毕业生的户口准入政策。同时,针对常年在天津工作生活、失去返乡条件、渴望在城市落户的群体,出台了针对发明创造、见义勇为、劳模表彰和优秀外来建设者等不同人员的户籍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