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清理整顿
根据集体户口专项整顿工作要求,已经不在集体户口登记单位工作的市民,如果不在天津工作,并且在天津也没有本人名下的住房,就应该将户口及时迁出本市。对于没有按要求将户口及时迁出的,公安机关将采取户口冻结措施。
怎么办
5种情况需要迁移户口
1.已不在集体户口登记的单位工作:应当及时将户口迁至现单位或现居住地。
2.不在天津工作,在天津无本人名下的住房:在天津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未在本市就业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将户口及时迁出天津市,对未按要求将户口及时迁出的,公安机关将采取户口冻结措施。
3.不在天津工作,但在天津有本人名下的住房:在天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当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基本原则,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
4.现已离职,在天津有期房,尚未入住:已不在集体户口登记所在单位工作的集体户口人员,如在津已购置住房但未实际入住,应及时向集体户口登记单位及公安机关说明实际情况,待房屋入住具备户口迁移条件后,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
5.原单位倒闭,户口空挂在原单位集体户口上:对集体户口单位已破产倒闭、合并的集体户口,公安机关将撤销其集体户,集体户成员按在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或现单位,对查无下落的,公安机关将对其户口冻结。
3种特殊情况如何办理
1.在天津工作但名下没有住房
对于在天津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但在天津市就业的集体户口人员,如集体户口登记地址与实际工作单位一致的,可以保留其集体户口。如因购置房屋、结婚等原因具备户口迁移条件,应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夫妻都是集体户口,孩子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对于夫妻双方都是集体户口,且名下无住房,不具备迁移条件的。按照《天津市公安局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夫妻一方为天津市人才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家庭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在具有家庭户口一方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天津市单位集体户口的,需设立集体户口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书面证明,所生子女可以落单位集体户口;人才集体户口不予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3.有天津高校的集体户口,毕业超过两年,在天津本人名下有住房,在天津工作,如何将户口迁入现住地?
大学毕业已超过两年,在津有工作的,按照引进人才政策,“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35周岁以下的外省市人员(含两区三县到其他十一区),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请落户”,无需将户口迁回原籍。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各分局户政大厅或属地公安派出所及集体户口所在单位   [更多]
地址
和平区唐山道26号(电话:022-27319000)
你问我答
Q:天津清理集体户口,没有房子一律迁回原籍,是真的吗?
A: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确实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体户口清理整顿工作,但并非所有无固定居所的都会将户口迁回原籍,该项清理整顿工作主要是为解决我市集体户口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错、重、假”和“人户分离”等突出问题,预计工作会持续到2015年5月底。
相关政策
天津清理整顿集体户口工作的工作重点:
一是企业倒闭、兼并后,原职工下岗分流、自谋职业查无下落的;二是未在本市工作,仍滞留在人才中介机构集体户内的;三是干部、职工亲属随迁户口寄挂在单位集体户内的;四是因工作调动、辞职等原因已离开原单位,下落不明的;五是设立集体户口的单位未履行户口管理职责,违规操作的;六是集体户口单位以办理落户为名,违规收取费用的;七是高校毕业生毕业超过2年,户口仍空挂在学校集体户口的。也就是说,在本市工作但暂无可落户的固定居所的集体户口人员,并不在此次集体户口清理整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