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一、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天津市实施了两轮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软、硬件条件,缩小城乡间、校际间的差距。2015年3月,天津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公布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原则及交流范围等,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引导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建立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长效机制,缩小校际间、城乡间师资水平差距,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学校的招生办学有相应的政策规定,比如:允许民办学校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自主决定招生范围,自主决定招生的方式等。在全面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情况下,民办学校提供了选择教育的机会,家长可以在公办和民办初中进行选择。这是《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法律规定,并不是谁给予的特权。命令民办学校采取摇号方式招生,取消面试也是违法行为,作为政府行政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
感谢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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