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许可证书
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旅馆业属于特种行业,开设旅馆需要通过行政审批,取得行政许可证书等相关证件。
怎么办
法定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7月1日);
2、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受理条件
1、房屋建筑和经营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
2、具有符合安全要求的旅客自带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
3、有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保卫人员;
4、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所需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2、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申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申请书》;
3、工商执照》复印件或《工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法定代表人、旅馆负责人登记表及《旅馆业治安管理责任书》;
5、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或其他合法使用证明;
6、房屋安全质量相关证明;
7、《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8、门脸、前台、贵重物品寄存室或保险柜的照片;
9、已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证明;
10、防盗设施、闭路监控设备及探头位置的安装应用情况说明;
11、从业人员和保安人员花名册;
12、其它材料
办理程序
A、受理
申请人携带应提交的材料到经营地公安分局治安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B、受理
公安机关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完成材料形式审查合格后,应及时安排现场勘查,并依据实际情况填写《天津市公安局行政许可核查工作记录》,对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受理,填写《申请行政许可呈批表》,制作《天津市公安局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卷宗(旅馆业)》,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依法做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对不予行政许可的,要书面说明理由。
C、是否需要现场踏勘:需要进行现场勘查,并由公安机关填写《天津市公安局行政许可核查工作记录》。
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各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支队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福安大街152号   [查询具体网点]
你问我答
Q:现在旅游业的兴起同时带动了很多行业的兴起,宾馆也要随之增多,请问开宾馆需要那些手续和证件?
A: 当地消防部门对房屋的消防安全验收后发放的消防许可证,在当地卫生部门办理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凭借上面的三个证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相关政策
开设旅馆应具备的相关条件:
建立验证登记、贵重物品寄存、来客来访登记、可疑情况报告、安全教育培训、值班巡查、监控室值班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且人员均经相关业务培训合格,其中前台登记人员会熟练操作微机,须经公安机关培训后持证上岗;规模较大的旅馆,大厅、通道、出入口等重要部位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技术防范标准的闭路监控设施。并建立健全监控室职责、交接班制度,及可疑情况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