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搬家迁移户口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怎么办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天津市公安局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办法(试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受理条件
居民因搬家或购房在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迁移户口,需在新住址立户迁移的,手续齐全当场办理。(迁移人需与落户地房主系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关系、(外)孙子女)
所需材料
1.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免提交)。
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1.迁移人非房主的,提供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意落户书面证明材料,以及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原始户籍底档、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职工履历表等);
2.对户内成员中有“非直系亲属”或“非亲属”整户由原址迁移至新址落户的,需要房主、户主出具同意接收落户书面申请,可予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3.与他人共有房屋产权申请落户的,应按照“一房落一户”的原则,由全部共有产权人共同提出同意落户书面申请;
办理程序
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去哪办
办理单位
户籍所在地人口管理服务部门   [更多]
联系电话
23394772
你问我答
Q:我是非农业户口,在南开区购买了商品房,转移户口需要什么材料?孩子的户口可以一起转吗?
A:如果本人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工作,具有本人名下住房,可按照新两区三县政策将户口迁至南开区。
如需申报孩子户口迁至南开区,可先将孩子户口投靠母亲,办理农转非手续,再申报母子二人的户口共同迁至南开区,也可先将母亲户口迁至南开区再申报孩子投靠母亲落户。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