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北方网和本律师的信任,根据您所表述的内容,就有关问题初步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等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一方所有的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即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依照合同法有关赠与的规定处理。因此,在婚前财产协议中双方可以约定男方将其个人合法财产赠与女方,在约定财产依法转移给女方所有后且不存在男方行使合同法192条法定撤销权的情形,该财产是女方个人合法财产。就您提及继承问题,需要依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相关主体继承权问题。
附:合同法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
再次感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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