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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闫**       提问时间:2014-11-22 12:53
标题:华明家园供热问题相关部门互相推卸责任
内容:

    我是东丽区山岭子的村民,08年响应市委、区委、村委领导的号召拆迁到华明家园岭泽里,搬家至今暖气年年没有达标过。搬家6年期间我打过市供热办公室电话、区供热办公室电话、城建的热线,给的答复是开发商安装的管道不过,让我去找开发商!后来我也给都市报道60分打过电话,开始说等回复接受采访,知道是华明家园后结果就了无音讯了!这几年每年到供热期我们都是不停地打电话测温,每年减几十块钱的供暖费,但是根本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我们不但要交暖气费还要开着空调,额外要交很多电费!我知道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中第四条规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难道让我们自己找开发商?这是天津市参加世博会的项目,难道媒体对外只能报喜不报忧?请问各级领导华明是拆迁房,难道验收单位就不用检测管道问题?如果暖气管道不合格的话房屋验收部门没有责任吗?我小区不只我一家不暖和,如果再没有人管的话,我们会集体安装土暖气。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15-01-07 14:25   是否超时:

尊敬的闫玉芳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经查,您的室内温度已达到20℃以上,您反映的问题已得到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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