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摊贩卫生许可
食品卫生许可证简称卫生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
怎么办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申请条件
食品生产:
(1)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合格;
(2)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有与其生产经营的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储存、经营等厂房或场所;
(3)生产经营环境达到《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94)及相应的各类食品厂卫生规范的要求;
(4)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合格,取得健康证明;
(5)企业提供的卫生许可申请书和其他相关资料符合相关要求;
食品经营:
(1)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合格;
(2)食品经营企业应当有与其经营的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产品储存、经营等的厂房或场所;
(3)经营环境达到《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94)的要求;
(4)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合格,取得健康证明;
(5)企业提供的卫生许可申请书和其他相关资料符合相关要求。
所需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加工经营产品品种;
4、加工经营场所平面图;
5、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记录;
6、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行政审批大厅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电话:022-23337669)
你问我答
Q:流动摊贩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该如何治理?
A: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今后天津将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现场制售、食品流动摊贩监督管理工作,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探索实行登记证管理、对食品现场制售探索实行登记卡管理、对食品流动摊贩探索实行备案管理,通过全覆盖、无缝隙的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