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换发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
怎么办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申请条件
一、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相发生较大变化的;
四、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五、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可以申请办理补发护照的。
所需要件
申请人办理护照换发,除须履行与首次申请相同手续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原护照(换发申请);
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补发护照的,还需交验在国外定居的证明原件,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三、本市居民在境外遗失护照申请补发的,须提交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旅行证》原件。
办理程序
1、照相
2、填写表格
3、服务窗口递交申请
4、交费
5、审批并制证
6、申请人取证
许可时限
1、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对于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在市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加急业务。
收费标准
护照换补发180元/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相关文件为依据进行收费)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寿安街19号(022-24458825)    [查询具体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