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4-12-09 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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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让孩子回到我身边维护我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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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经过法院2014年11月13日调节前夫家拆迁款下发立即给我30000元、11月17日发的拆迁款他家没给我、11月21日我申请的强制执行、我多次找执行员他不是电话关机就是说前几天没上班回去查的让我等着、他也没有发执行通知书、12月6日前夫和他现在的同居女友给我打电话发信息威胁我说把孩子给我30000元不给了、我要是不同意就对孩子不好让孩子受罪、从早上到下午都没给孩子吃饭、饿了她也不敢说。我有他们给我发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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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津南区 回复时间:2014-12-31 16:02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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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雪网友: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办立即责成区法院调查处理。据法院反馈,2014年11月21日区法院受理了您的强制执行申请,12月9日向被执行人郭庆刚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传票。12月12日下午郭庆刚之子郭凤尧到庭,经核对身份后得知其非本案的被执行人郭庆刚,且郭庆刚也未委托其为代理人,故告知郭凤尧不能参与本案的执行,要求其通知郭庆刚到庭。2014年12月15日执行员通过申请人李雪了解到郭庆刚的联系电话,后立即传唤郭庆刚12月19日上午9点到庭,目前此案正在执行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中共天津市津南区委调研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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