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您好!事件是这样,12月11日我和母亲在易买得奥城店购物正常做电扶梯下楼时,被后面一名顾客没有扶住的购物车砸倒,后拨打110和120,经医院诊断为左脚骨折,现在我母亲生活无法自理。事故发生整个过程我没有得到易买得超市的任何帮助,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有民警的监控为证。后得知没有推住车的那名顾客叫崔亚正。12月12日,我与崔亚正来到易买得超市寻求协商解决,超市人员最终给我的回复是:超市任何费用都不能垫付,让我们有能力就去告去吧,还告诉我们易买得超市年底就撤资,你想解决问题想找谁也就这月的时间。听到这个情况后,崔亚正也再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再与我联系。
亲爱的律师,我想询问:一是现在我母亲不能自理没人照料,我和爱人都是双职工,孩子才8个月,我全家分身乏术,我去告去也罢,我投诉也罢,请律师给我提供法律依据,为我指明方向,让我们找到一条快速维护自身权益的道路。二是我想知道,易买得超市撤资,崔亚正现在找不到人,是不是赔付就会遇到问题,我是不是应该立刻申请起诉,还是可能等我母亲病情好转后,我再起诉?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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