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12月4日是国家设立的第一个宪法日,全面贯彻宪法是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刚刚闭幕的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作出了部署,有利于开创法治天津建设新的局面。今天,我们特别邀请到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魏东做客天津政务网,向大家介绍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天津建设和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的相关情况。魏局长,您好!
魏东:主持人好!网友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好,魏局长,首先请您介绍一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主要精神好吗?
魏东:好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并且针对法治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强有力的措施。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宣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动员、总部署,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在市委十届六次全会上,春兰书记指出,要把中央的部署和天津的实际结合起来,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深刻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是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要把依法治市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把法治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各领域,以法治天津建设的新成效推动美丽天津建设取得更大进展;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把法治化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使法治化成为天津最为显著的特征和最为重要的竞争优势;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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