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人民法院的办案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民事起诉方面也必须要求当事人列举对方的相关信息,并且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对于提出的主张具有举证义务。如果法院根据其内部的办案程序进行工作,便并无过错,但具体情况律师并不知情,如果对于法官有异议,可以至武清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控告。
对于您所提出的物业费问题,物业费用包括小区内的三保,即保洁、保安、保修,但对于建筑物本身的质量问题,系属开发商建筑漏洞,并不能天然归责于物业公司。由于供热问题导致纠纷,可以要求主张退还已交付的供暖费用并要求其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但如不能举证物业公司在日常物业管理中出现重大漏洞的,并不能因此拒绝其他部分物业费用的支付。
在您的问题中,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不断出现混淆,律师并不能明确知晓您所谓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来源,因此对于这部分不方便作出回答。
希望对于您的问题有所帮助。
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 高萌律师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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