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从2011年9月开始在天津缴纳社保,至今都在一家公司没有换过工作单位,但是我申请天津小客车摇号进行资格审查时,却给告知近两年存在社保补缴,我必须问下,我没有换过公司怎么会有社保补缴,就算有补缴那也应该是公司或者你社保中心的问题,你们造成的问题,却要个人来承担后果,这个方式方法是否合理,你们定义的补缴定义是否正确。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4年12月2日
您好!经我委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增量指标需满足持有效本市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两个年度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条件。具体指的是以指标配置月的上月为计算缴费数据的截止日期。连续缴费时间向前倒推24个月及以上,且不包含补缴。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由市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具体以市人力社保部门的审核结果为准。您可至市行政许可中心(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人力社保局窗口查询社保参保情况。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