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是东丽区华明新家园华富家园49号楼1804的居民,我是2013年10月入住的屋内的供暖设施未任何改动,提前全额缴纳暖气费,可是自供暖开始屋里的暖气没有一点温度,每次打电话报修维修人员就是放水放气,没有任何改进效果一直拖到2014年1月份。后来打供热站电话测温每次均低于16度(详见附件)合同约定的供暖温度。现在又开始供暖半个月了,我家的暖气片进出水管道温度和去年一样。
针对上述情形:
1、请问又到暖气缴费期我们今年该如何缴费?
2、供热站供暖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温度具体金额怎么减免?
3、今年缴费后怎么办?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尊敬的马小乐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经核查您所在的49号楼17层住户均为报停状态,18层(顶层)也只有您一户用热,保温效果不好,导致供热温度不能达标,今年供热费的收取按照去年的测温记录减免339元。区供热站已安排检修人员为您家进行入户检修,目前检修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待您家中有人时入户检查供热设施。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