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父母在农村的的老宅房产,子女办理继承需要准备哪些相关材料?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并已责成县国土分局核实处理,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有效。
据国土分局反馈: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土地登记需提供以下主要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继承公证书、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地籍调查资料、其它相关资料。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直接咨询国土分局,联系电话:2912708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