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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印**       提问时间:2014-11-17 15:09
标题:大病救助和低保照顾,我都符合条件,但村子里都执行不到位。
内容:

    家里目前只有2个老人,都是60岁以上,有2个女儿均已经出嫁,去年老伴 由乳腺癌,转移成了卵巢癌,前前后后在医院将近治疗了一年,花了30多万,都是女儿和亲戚给凑的,我们都在农村,这30多万,对于农村来说 就是天文数字,现在已经欠了很多钱,癌症这个病,每年都需要化疗和吃药,每年的医药费,还是很多,第一年住院我们花了30多万,只报销了3万,我们是农民,就报销的这么小,村子里也没有其他的照顾,说是13年大病救助半年一次,可是根本看不到,到镇里跑了很多次了。现在寄希望在大病救助和低保户的照顾上了,希望领导能看到我这的请求。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4-12-24 11:3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武清区河西务镇人民政府核定您的家庭收入及子女赡养能力,农业年收入1600元;子女每月赡养费合计1040元;您每月领取养老金289.45元,配偶每月领取养老金290.01元,该户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镇民政办已向您详细解释了相关政策。在已给予您1500元临时救助的基础上再给予3000元的救助,目前正在落实中。年底前武清区将集中开展大病救助工作,根据武清区大病救助标准核定后符合救助条件的,将给予大病救助。

市民政局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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